开云网站:泰和县政府信息公开
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和实施全县房地产业、住房制度、建筑业发展等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全县房地产业、城乡建设、建筑业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人民防空以及供水、供气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指导实施;参与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统计工作。
2024年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共有预算单位 2 个,包括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和县住房保障中心(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和县住房保障中心合并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一块预算,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泰和县城市发展服务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10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91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9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09人,行政在职人数15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94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85人,遗属人数6人。
【36】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_2024-03-01.xls
2024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1271.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03.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384.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909.74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事业收入 226.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36.4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附Kaiyun网站入口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他收入16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500.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57.22万元。
2024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1271.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203.4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350.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0.3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50.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6.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9万元,资本性支出17万元。项目支出8921.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023.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8.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48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43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万元,资本性支出3760.39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 144.7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0.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79.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449.55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63.52万元,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3.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25.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685.6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448.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70.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35.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12.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5.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4万元;资本性支出3777.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94.85万元;其他支出14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65.28万元。
2024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6384.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09.7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城乡社区支出1227.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56.5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78.5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Kaiyun网站入口增加15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3.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5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4605.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751.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50.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 0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80.1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 48.42万元,增长60.41 %,主要原因是往年机关运行费用在项目工作经费中预算,今年部分运行费在基本支出中预算。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29.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7.97万元。
截止2024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2 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
公共租赁住房小区聘请物业管理进行外包项目:加强我县温馨家园、玉华小区、怡心家园、逸居家园、雅瑞家园、祥和家园、逸轩家园公共租赁房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小区房屋、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给租户创造更优美、整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实施方案:聘请物业公司对温馨家园、玉华小区、怡心家园、逸居家园、雅瑞家园、祥和家园、逸轩家园公共租赁房小区进行物业管理,年度项目资金总额160万元。
委托第三方对2024年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防雷装置进行检测。
4)实施方案:委托第三方完成2024年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防雷装置检测工作,对达不到防雷效果的防雷装置,责令建设单位进行维护改进,保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的安全有效运行。年度项目资金总额90万元。
4)实施方案:完成兑现购房契税补贴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奖励的工作。年度项目资金总额4000万元。
2024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23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 19 万元,比上年减 2.91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方面的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万元,比上年增减0.17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执法用车的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费用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上年增(减)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资金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一)城乡社区(类)管理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的是反映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二)城乡社区(类)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支出(项):指的是反映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事业及局属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三)城乡社区(类)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用于各项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四)住宅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行政运行(项):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