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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减持数量: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3,494,72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3.00%。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14,498,241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28,996,482 股。
(2)本次配套融资完成后,本承诺人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限售安排。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6、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李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冼永辉、张敏、张燕祥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除前述承诺外,上述股东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述转让比例的限制。在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①自发行人股票在北交所上市Kaiyun官网登录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的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②在本人任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③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开发行股票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自发行人股票在北交所上市6个月内,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作相应调整),减持的股份总额不超过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若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B、拟在 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除按照第(1)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C、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⑦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合计不超过14,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情况 1、郑海涛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Kaiyun官网登录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郑海涛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目前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郑海涛先生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规定买卖股票的情形。
? 股东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孚实业”)持股 5%以上股东河南怡诚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诚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270,390,9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4%,其中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债权人通过以股抵债方式受偿取得 56,790,409股,竞买受让公司管理人附条件处置方式取得 213,600,526股。怡诚创投已严格按照相关承诺,自股票登记之日(2022年 4月 19日)起十二个月内未转让前述股票。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近日,公司接怡诚创投通知,怡诚创投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本次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于新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及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所取得的股份。
公司董事、总经理于新建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338,00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72%。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复材”)持有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皮玻璃/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9,090,4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4%。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截止本公告日,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中国复材依据自身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聚焦复合材料主责主业的需要,计划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18,698,321 股。拟减持期间为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6月18日。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朗姿股份计划合计减持若羽臣股份数量不超过4,768,071股,不超过若羽臣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589,357股,不超过若羽臣总股本的1%,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若羽臣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178,714股,不超过若羽臣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若羽臣总股本的2%。(若减持期间若羽臣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3、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及比例:倪国涛先生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72,4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546,2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本的1.49%); 郭建生先生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3,6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本的0.02%);张石保先生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33,7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本的0.005%);
(三)倪国涛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郭建生先生、张石保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高股份”或“公司”)股东广州市煦昇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煦昇”)持有公司股份 4,276,4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8%。上述股份为广州煦昇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12月30日起上市流通。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广州煦昇出具的《关于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广州煦昇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预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2,138,229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8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高股份”或“公司”)股东广州市旌德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旌德”)持有公司股份 6,465,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2%。上述股份为广州旌德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12月30日起上市流通。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广州旌德出具的《关于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广州旌德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预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3,391,657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 2,261,105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 1,130,552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吴超先生通过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3,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07,000股),通过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9,99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4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江苏威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1,800,8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471%;公司股东镇江博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爱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646%。威腾投资和博爱投资共同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文功、蒋政达所控制,因此构成一致行动人。
公司于近日收到威腾投资、博爱投资两位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威腾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167,8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6224%;博爱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3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1776%,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